第九十三章 巨熊

梦晓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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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红莲已经完全失去了方向,也快没力气了,叶雨往哪边走,她就惯性地跟他往哪边。虽然她没看见莉莉死亡时的惨状,但她却能感觉到,自己这次恐怕也要凶多吉少了,很快就要下地狱去陪他了。不过这路上也有叶雨相陪,她已经感觉非常满足了。

    在跑路的过程中,叶雨又随手布置了几个陷阱,比如在他们跑过的雪道上,撒上几波透骨钉,在经过的雪坑附近,设置几个障眼法,都是一些小把戏,未必能起到什么作用,却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你……觉得我们……这样能跑得了吗?”。红莲有气无力地说道。

    “不一定,但如果不跑的话,肯定跑不掉!”

    “如果那样的话,那我宁愿坐在这儿等着被那人杀掉,还舒服一点,反正我们杀了他的妻儿,一命换一命,也算罪有应得了!”

    “要死你死,反正我一定不会死的!”

    “我发现……你说话总喜欢这么肯定,这世界山哪有那么多绝对的事情呀?你就这么肯定自己不会死!那我问你,我会不会死啊?”

    “如果自己都认为自己必死无疑了,那么逃生的**就会降低,身体行动力也会随之下降,最后死亡的几率自然也大大增加。说不定本来不用死的,但是因为你自己心底里放弃了,本来很多可以尝试的逃生的方法。或计划,也都没有实施。结果自然没有奇迹发生。因为奇迹永远属于那些有心创造奇迹和时刻准备着的人的。

    所以,无论何时,只要自己还没死,还有一丝意识,一口气,哪怕看不到一丝希望,也不要放弃,除非自己真正死亡。”说着,叶雨转头看到红莲一眼,道:“至于你。跟着我就不会死的!”

    只是他话音未落。一阵狂躁的吼叫声,忽然从他们身后传了过来。

    “比预想的时间还要早一些,但那些小陷阱确实拖延了一点时间。”叶雨心中这样想道,但脚下的步伐却一刻都不敢停留。

    红莲转头看了一眼。顿时惊呆了:“这是之前那位中年大叔吗?”。

    “是。不过这是他变僧后的另外一种状态。他应该是一只狼人吧!”

    “狼人?”红莲震惊得合不拢嘴巴,“怪不得怎么杀都杀不死他呢,还一直追着我们到这儿来?你说狼人会爬树吗?要不我们爬树上试试吧!看他好像没有意识的样子啊。就知道乱嚎!”这时,红莲看了看两旁高耸的乔木,病急乱投医地说道。

    以前在贫民窟的时候,她就经常去一些人家里偷东西,所以也会被一些大狗追咬,她年纪小,体力弱,自然跑不过那些畜生,所以经常被咬得遍体鳞伤,几次之后,她就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就是在每次作案之前,首先要观察一下地形,看看那户人家周围有没有高一点的大树,或者建筑物,这样自己爬上去,那些畜生就咬不到了。毕竟畜生再凶,也不会爬树呀!

    久而久之,也使得她偷鸡摸狗,爬高攀树的能力练得相当了得。但到了后来,年纪稍大一点的时候,她就想到了更好一点的办法,直接用肉包子包上毒药,给那些大狗吃,直接将其毒死,既简单又省事,之后她就很少再爬树了。

    不过当她留意到两侧乔木那粗大,又光秃秃的树干时,马上就打消了这个幼稚的想法。这里的树好像不太容易爬呀!因为海拔比较高,这里生长的树种多以亚寒带的冷杉乔木为主,树干笔直,动辄十几米,连个枝杈都没有,非常难以攀爬。

    “不知道,应该不会吧,也可能会吧!不过我们好像没有这个时间了!”说着,叶雨忽然用力将红莲往旁边推了一把,接着他自己就地一个翻滚,当起身的时候,背上已经多了三道深深的血痕。

    那狼人凭借这个突击,已经冲到了他们的前面,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红莲挣扎着爬起来,靠近叶雨身边,问道:“你没事吧!”

    “没事!”叶雨能感觉到自己背部火辣辣得疼,殷虹的鲜血流出来,沾湿了衣袍,鲜血与纯棉的纤维混在了一起,让他感觉整个背部湿漉漉的。不过此时他的鲜血还是血红色的。

    “跑不了了!我们跟他拼了吧!”

    “还不是时候,一会我引着他,向那个山包跑过去,你也跟过来,但不要跟得太近!”这时,叶雨忽然说道。

    “你想干嘛?”见叶雨一点都没有慌张的样子,红莲有些诧异地问道,但心中却是一安。他知道叶雨是个聪明人,智商高,鬼点子也特别多,心中不觉燃起了一丝希望,能不死谁想死呀,也许这次真的不用死了呢?刚才当听说那家伙是只狼人的时候,她真的已经绝望了。

    “没时间了!冲——”叶雨忽然大吼一声,吸引了狼人的注意力,然后双手一挥,十枚透骨钉瞬间打了出去。接着他整个人毫不停留,对着不远处的一座小山包冲了过去。红莲则紧紧地跟在他身后。

    霍夫曼变身狼人后的速度实在太快了,突射出去的十枚投骨钉,只有一枚命中了目标,这大大有失叶雨的正常水准,他玩暗器还是比较厉害的,虽然接触的时间尚短,但智商高,人聪明,可以在脑域中计算模拟暗器激射出去的运行轨迹和目标落点,虽然做不到例无虚发,却命中率绝对是非常高的。同时也天赋异禀,也就是说,具有暗器老手们常说的那种神妙手感。所以,学起来也特别快。

    不过这狼人的实力,显然超出了他暗器的杀伤范围,同时叶雨的体力也透支得太厉害了。无论手感,还是精气神,都不复巅峰时的状态。再加上狼族人身形灵活机敏,皮糙肉厚,想用暗器伤害他们,简直是天方夜谭。

    不过叶雨这暗器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杀伤,而是为了吸引其注意力,让他追着自己过来。现在看来,他的目的达到了。狼人霍夫曼果然被成功激怒。撒开四蹄,就直奔他冲了过来。

    本来红莲的速度就跟不上叶雨,她现在能自己跑动起来,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但还是很快就落了下风。被叶雨甩在了后头。狼人转眼就追了过来。她本以为这次再难幸免了。却不想这狼人被叶雨彻底激怒了,狂暴状态下的狼人似乎并没有什么智商,所以注意力很容易被分散。且行事毫无逻辑可言,一被激怒,分散了注意力,就瞬间抛开红莲,对着叶雨冲了过去。

    这让红莲颇为感动,以为叶雨这样做是为了舍己救她?不觉在后面忘情喊道:“傻瓜,不用管我,你自己先跑吧!”但不管是有意无意,叶雨这一下时机确实把握得恰到好处,也确实救了红莲一命。

    一切看似漫长,实则皆在光电火石之间,狼人的速度极快,叶雨没跑几步,甚至与红莲没拉开多少距离,那狼人就紧随而至了。

    一个惊险的的避让,叶雨的前胸又多了三道狰狞的狼爪印,鲜血直流,染红了身上雪白的棉袍。

    但脚下却毫不停留,一个趔趄之后,继续向着不远处的那座小山包跑了过去,仿佛那里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他,又或者那里有什么东西可以救他一命,让他不顾性命,也要直奔过去。

    短短的一百余米的距离,举目就可以望到尽头,却成了与死神之间的赛跑,叶雨完全发挥了自己身体的潜能,虽然遍体鳞伤,却一刻都没有停留,速度不降反升。转眼就奔到了山包的尽头。

    锋利的狼爪暴起,直奔叶雨的后心,叶雨避无可避,硬抗了这一击,背上多了三个汪汪的雪洞,鲜血横飞。这时,他忽然脚下一滑,一个漂亮的漂移转身,来到了那山包的背面,一个黑漆漆的山洞,瞬间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这时,红莲也越跑越感觉这里熟悉,好像曾经来过。但当她看到那个开在裸岩岩壁上的巨大山洞时,她立刻意识到,这不是之前他们误闯的那座山洞吗?里面有一只科迪亚克棕熊,虽然一夜风雪改变了很多,他们来过的痕迹完全消失了,但因为昨天那次惊险的经历,所以她对这里印象特别深刻,尤其是对这方笔直漆黑的山洞。

    这时,她也忽然明白了叶雨的用意,为何不要命的,也要往这里跑了。原来他记得来此的路线,一路上是刻意往这里跑的,把握时机,好施行他的驱虎吞狼,不,驱熊吞狼之计。

    不过叶雨这样做也是相当冒险的。因为这其中存在太多的偶然性。毕竟那只沉睡的巨熊也不是他的宠物,不会听他指挥的。万一那只巨熊醒来不像他想得那样,与那只狼人拼得你死我活,反而过来咬他呢?那他们可能就要面对一熊,一狼,两种生物的攻击,最后只能落得个被这两只巨兽给撕成碎片。然后分而食之的下场。又或者那只狼人还保持着一些意识,刻意避开巨熊,照样可以轻易杀了他。

    不过这貌似是他们唯一的生机了,因为就算不来这里,直接逃跑,他们也肯定逃不过狼人的追杀。在这莽莽的原始山林里,狼人行动如鱼得水,而他们则行动异常困难,最后只能沦为狼人的腹中之物。人都死了,被一只生物,还是两只生物吃掉,又有什么区别呢?倒不如拼一把,死中求生,说不定还能赢得一丝生机。

    叶雨一记意志力震荡波,瞬间将扑到他身前,比他足足大好几圈的狼人霍夫曼给震飞了出去。他自己则感觉一阵气虚,同时头痛欲裂。意志力与武道的配合可不是**作用那么简单,不是真气耗尽,体力用完了,再用意志力就行了,岂会那么简单。

    人类的身体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每一次呼吸,每一个动作,都需要全身的组织,器官。甚至是你的精气神,配合起来完成。叶雨现在体力不支,真气耗尽了,又哪还有精气神去施展什么意志攻击,恐怕没攻击到狼人,自己就先晕过去了。刚才那一下是他强撑着,不得已而为之的。因为如果不那样做,他刚才就挂掉了,也再没有机会继续下面的计划了。

    他知道不能再等了,自己身体已经到达极限了。再撑下去。随时都可能死于狼爪之下,虽然如此,但他现在也已经是浑身浴血,伤痕遍布了。同时红莲眼中。此时也充满了震惊。不是为狼人的凶狠。也不是为叶雨的聪明与执着,而是为这个男孩仿佛永动机一般的体力而震惊,当然。还有那永不言弃的意志。

    虽然不想承认,但她必须承认,就在刚才那只狼人冲过来的时候,她其实心里已经放弃了,认为自己这次肯定是逃生无望,死定了。永不言弃,这四个字说得容易,听起来也简单,自己的意志难道自己还不能决定吗?只要保持不放弃就好了。但当到了那种,你感觉连放弃都是一种解脱的时候,你会发现坚持的可贵,就像叶雨现在这样。虽然濒死,却永不言弃,真正战斗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红莲想过去帮他,哪怕替他抵挡一下,为他去死,也是好的,可是她双腿却像灌铅了一样,走起路来如同慢动作一般,如何也跟不上叶雨与那狼人的脚步。

    就在叶雨一记意志波动扫开狼人那巨大身形的一刹那,他意志一动,瞬间将一只照明用的风灯,从藏戒之中取了出来,然后启出一罐燃烧油浇在了灯芯之内,油花四溅,跟着只见火花一闪,叶雨一个擦燃的打火机扔了进去。

    风灯内的燃烧油瞬间被点燃了起来,再加上风灯内本身的燃料,火势短时间内便在风灯狭小的空间里形成了巨大的热量,然后叶雨一个直抛,瞬间将燃烧着的风灯,扔进了黑漆漆的山洞之中。

    紧接着就听轰然一声巨响,风灯爆炸,在幽深山洞回声特性的作用下,这记爆炸声被瞬间放大,声音震耳欲聋。再接着就听“嗷唔”得一声巨吼,山洞之内的巨熊终于被成功唤醒。

    叶雨也摊倒在了地面上,这时,他的深情才出现一丝疲态,该做的都已经做了,剩下是生是死,只能看自己运气了。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情是非人力可及的。不过他对自己的做法,还是有一丝信心的。从科学角度说,狼与熊这两种动物,都是领地意识非常强的生物。本性中最不能容忍的两件事,一个是被抢夺配偶,还有一个就是领地被侵犯了。

    这一声巨吼也让狼人有稍稍的一丝迟疑,但这丝迟疑仅维持了半秒钟不到,就瞬间消失了。其又恢复了凶残的本性,睁着血红色的双眼,怒吼一声,瞬间对着叶雨扑了过来。

    这时,那巨熊仿佛受到了刺激一般,再次发出一道惊天动地的怒吼声,然后猛然冲出了山洞,想把那个扰它清梦的混蛋给撕成碎片。

    只是刚到洞口,它就看见一只矮小的生物,对着自己冲了过来。在它简单的意识思维中,像这么小的生物,见到自己应该被吓跑才对呀!然后自己再去捉住,拍死他,然后吃掉。怎么还敢主动向自己冲过来呢?

    显然认为自己的领地和权威受到了侵犯,巨熊顿时大吼一声,前蹄离地,站起身来,在向叶雨示威的同时,也准备立刻对他发动攻击。可就在此时,他它发现一只更大的生物忽然从那矮小生物身后,也对着它冲了过来。

    当看到那是一只巨狼时,巨熊顿时怒不可遏,相比于之前那个矮小的生物,这样的巨狼显然更加让它印象深刻。因为在它凌乱有限的记忆里,曾多次吃过这种生物的亏。它们一般成群出没,不仅抢夺过它的食物,有一次还差点把它给围殴咬死了,以至于现在身上还留有伤痕呢?这都是铁证啊!有研究表明,熊其实是一种记忆力极佳,且特别会记仇的生物。所以,一看见仇人,它顿时显得分外眼红。

    草原上一只狮子追逐猎物时与猎豹相遇,两者肯定是先决出胜负,然后才决定猎物的归属,很多情况下,都是狮子与猎豹两败俱伤,而猎物逃脱。这种现象在自然界是非常常见,因为一山不容二虎,一刻都不能容忍,这是弱肉强食的动物界的生存法则。同时也是弱小生物的生存之道。

    此时,叶雨与红莲就好比那狮子与猎豹口中的猎物,随时都有被吃掉的可能,只是此时狮子变成了狼人,猎豹变成了巨熊,而他这个猎物能不能狭缝求存,逃脱出来,也是一个未知之数。

    果然,在看见狼人之后,巨熊果然抛下了叶雨,一记熊掌对着狼人拍了过去。在它动物本能的感觉中,这只身形壮硕的巨狼,可比叶雨那只小不点给它的威胁,要大得多。

    那狼人认准了叶雨,张牙舞爪,猛然便对着他扑了过来,却被愤怒异常的巨熊结结实实的一记熊掌,给直接拍飞了出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