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十一章 民心所向话步枪

农家一锅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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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我们几皮马,我们放羊,有马一个人可以照顾一大群羊。其他人帮你们建军寨。”

    散民中有威望的人管过来察看情况的郭知运借马。

    他们的马少,有了马,互相帮忙放羊,其他的人去给大唐干活。

    他们看到大唐的军队到了,不仅秋毫无犯,甚至为孩子上课,发钱。

    孩子的家人拿到钱,即便少了孩子当劳力,亦能有收入。

    与之前的吐蕃对比,散民们担心吐蕃又打回来。

    吐蕃的孩子还无法人人识字,发现他们的孩子读书,心中会怎么想?

    最大的可能是孩子被抓去当奴隶,让你读书,识字又如何?给我当奴隶。

    一群跑伤和受了箭伤影响到奔跑的马被送过来,用来打仗冲锋不行,放牧则成。

    一部分受伤的马慢慢养,或许再次养成能打仗。

    本地人会养马,原来有不少马,吐蕃人要打仗,管他们‘借’。

    “我们抓到吐蕃的马中有你们的?你们过去认。”

    郭知运见到一匹被送来的马跑到一个人身边,用脑袋蹭对方,想起此事。

    “有,不怕不怕,我看看哪伤了,最近几天给你吃好的。”马自己去认的主人快哭了。

    他摸着马的鬃毛,仔细查看。

    马的右后腿大腿的位置缺了一片毛,那里有缝合的线,绑着的纱布开了,纱布上是脓血。

    看伤口,显然是被箭射中,之后又救治。

    马的主人用纱布按一按,更多的脓血出来,马疼得动了动,又很快站好。

    “往上抹草灰行吗?”他问羽林飞骑。

    羽林飞骑一人过来瞅瞅:“用酒精擦,控制住马,疼。

    换新的纱布,缝合的地方留了导流的口子。

    你们看哪匹能骑先骑着,不能骑的帮忙养养。

    再过上十天半个月,更多的东西到来,给你们分。”

    “那法子给受伤的人用是不是行?”马主人发现缝合的优势了。

    “本就是给人用,我们伤亡人少,看马还能活,给马治伤。”

    “学会了,缝!”

    “不能瞎缝,要消毒,你们没有压力锅,煮不了线,除非泡酒精里。”

    “你们教我们,我们被野兽伤了好自己缝。”M.biQUpai.coM

    “以后教,最近没有野兽,我们会猎杀、驱逐,皮毛送回去。”

    “留下不行么?我们出工,你们给我们皮毛。”

    “你们处理皮毛的工艺不够好,回去处理好了再送回来。”

    “工艺是说怎么收拾皮毛?”

    “对,李家庄子的工艺最好,一次能够处理很多。”

    “李家庄子是个部落?”

    “不是,李家庄子是……大唐根基。需要好技术出自李家庄子。”

    “要保护好,不能叫人抢了去。”

    “对,我们一直在保护。”

    本地人不停地问,他要从羽林飞骑口中知道更多的信息。

    羽林飞骑愿意跟他说,以后当地人会成为大唐的子民。

    其他的当地人去马群那里,马没拴着,在低头吃草。

    一声接一声的口哨和吆喝声响起,有的马正吃着,突然抬头,顾不上青草,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见到自己的主人,有的马围绕主人转圈跑,有的就用脑袋蹭。

    还有的马侧过身,看主人,意思是上来,带你兜一圈。

    找到自己马的人露出开心的样子,喊好一会儿没得到回应的人则露出难过的表情。

    他们知道马死了,估计变成了将士肚子里的食物。

    王君葵组织人手告诉失去马的人,有伤马,自己选,养好了就会其所有。

    登记,问其他人,某个人原来有多少匹马,核对好,就给对方同等数量的马。

    大唐军队捕获许多吐蕃的马,受伤的分给当地人。

    当地人家中马全死了的,赶紧去挑马,挑公马,也挑母马。

    还去其他人商量,让邻居挑一匹好公马,自己的母马去配种,生下第一匹马自己留着,第二匹给对方。

    “占下这里,往后大唐将不会缺马,驿站传递东西速度更快。”

    郭知运见一群本地人在那里挑选自己心仪的马,笑着说道。

    “一年最多只能下一匹小马,三年后小马才能又有小马,不如去抢,抢大食人的马。”

    秦离在旁边微微摇头,等多少年才能让马的数量增加几倍?太慢,抢来的快。

    “买也行,拿东西跟大食和更那边的人换。突骑施、突厥碍事,路不通。”

    老猴说话的时候看向更西北的方向,那里有大食、突骑施和突厥。

    原来能够交换货物的路断掉,那群人太可恶了。

    “等枪的数量够,我们拿到枪的,把他们全干掉。”秦离宽慰着老猴。

    “得等到明年,着急,到时候咱们回去还是继续呆在这里?”老猴恨不能直接就把路给打通。

    旁边的张忠亮突然插一句:“枪?郭长史在松州用的枪?”

    “没有,比那个差,那东西就一个,可不能随便用,另一种,也挺好用,比弩箭射程远。”老猴摆一下手。

    他可不想郭子仪拿着的枪出现在战场上,据说子弹是东主用寿命换。

    张忠亮从未见过:“好用?遇到冲锋能顶住?”

    “弓弩面对冲锋难道顶得住?骑兵不好用,东主说他没有研究出来更好的火帽。”这次回答的是秦离。

    他用过新的枪,射程比弓箭远,远出一大截。

    需要额外用火药引燃,骑在马上奔跑时使用不方便。

    等有了好的火帽,不如弓箭的射速快,又比弓箭省力气。

    算是有利有弊,在野外浪战的话,还是骑兵弓重要,步兵的枪阵厉害。

    用在守城和攻城上,简直就是神器,哪怕是个大点的孩子,给他支枪,他照样轻松杀敌。

    “不如窜天猴。”王君葵嘟囔一句。

    “一个窜天猴的火药能够做出来上万发子弹,窜天猴当然好用,飞得更远,一炸一大片。”

    老猴一副你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态度说。

    谁不知道窜天猴用起来霜,关键是钱也多,每轰隆一声,都是响叮噹的钱,不,哗啦哗啦的钱。

    “我写信回去,看能否带几支过来用用。”郭知运想到个主意。

    “估计能,东主愿意让前方的将士帮忙检验成果。”秦离也想要试试。

    他可以划船到敌人弓弩射程之外,在船上打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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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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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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