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深夜谈心

孤小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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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替莫语冰作了检查,直说对方打人有技巧,每一处伤虽然实质上并无大碍,却都是让人饱受皮肉之苦的程度,莫语冰也没太听进去,这种挨揍的经验对她来说已经司空见惯,来一趟医院简直就是大惊小怪劳民伤财。

    郑煦从药房取药回来,一边低头看着药品说明书一边朝着坐在休息椅上的她走来。她小幅度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呃,医药费我改天还你。”

    按照常理,他应该说“不用计较这些”之类的话,可他只是把目光从说明书上移开,紧盯住她的眼,“告诉我,打你的是什么人?”

    “打我?没人打我,是我自己摔的。”她讲出这套千年不变的说辞。

    “我可以让他们全都去蹲局子!只要你肯说!”他的眼里是一个理智的警察不该有的恨意。

    “你很清楚,我不会说的。”

    他显然受挫,表情是百般武艺无处施展的失落,过了一会儿才扬言道,“总有一天我会把欺负你的人都抓起来。”

    她脑中白光闪过,觉得这个句子莫名熟悉。明明刚吃过止痛药,可是左胸的某个部位竟然开始生生地疼。

    “郑煦,你知道吗,你让我想起一个人。”莫语冰托腮看他。

    “谁?”

    “我弟弟。”莫语冰的肤色近乎跟医院的白墙融在一起,“他在我十岁的时候就死了。”

    郑煦对这个话题毫无预料,“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

    “很多事我都没有对你说过。”莫语冰轻笑,“你比我小三岁对吧,他要是还活着,就该有你这么大了。”

    郑煦不自觉地揉皱了说明书,“我和他很像?”

    莫语冰不回答,而是捶了捶额头,“郑煦,我不知道为什么,你总是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

    郑煦琢磨了一下她是什么意思,首先想到的是今晚的偶遇,他老实地解释道,“其实刚才碰见你的地方就是我家楼下,我出来买宵夜的。”

    “那你能不能请我吃宵夜?我还想去你家看看小野。”莫语冰想到自己家中寥落的空气,忽然觉得回家变得不太有趣,更何况,她有话想对郑煦说,既然无法再回避下去,就索性讲明。

    郑煦买了两份宵夜打包,带着莫语冰来到他家门口。他本来说要先进去收拾一下,可是他前脚刚进门,莫语冰后脚就跟了上来,故意不给他缓冲的机会,于是她立刻看到沙发的靠背上挂着一件女式大衣,伸展的模样如同拥抱,赫然就是她那天晚上留给小野取暖用的。

    “谁批准你把这件衣服私吞的?”莫语冰柳眉倒竖。

    “我还给你就是了。”郑煦哪敢看她,转头去打开电暖炉。

    郑煦的家很整洁,没有一般单身男子的不修边幅。小野盖着毯子睡在沙发里,就在那件大衣的笼罩之下。莫语冰轻手轻脚地抱起它,倦倦地坐到暖炉旁。

    郑煦把两个纸杯放在她面前的茶几上,一杯是药水,另一杯是热巧克力,它们都是褐色,滋味却天壤之别。

    “看来小野在你家过得挺滋润。”

    “它特别粘人。”郑煦打开餐盒,掰好一次性筷子。

    他们风卷残云地解决了宵夜,郑煦去收拾餐盒,莫语冰坐在原处顺着小野的毛,柔而缓的,一下又一下。暖炉热烘烘 地烤着她,那些打打杀杀、枪声血光好像是上辈子的事,可她很清醒地知道,并不是那样。

    郑煦在她身边坐下时,她说,“郑煦,我想跟你谈谈。”

    他似乎多多少少猜到了她要说些什么,并不发问,只是轻唤了一声“语冰”,像是在阻拦什么。

    “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不喜欢欠别人的。”莫语冰盯着不断运作的暖炉,“你需要我回报你什么?我必须很明确地告诉你,如果你想从我嘴里打听到一些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不管是上级指示你这样做,还是你自己的意思,你都不会从我这里得到任何收获。”

    “我没有想从你那里得到什么。”郑煦语气和缓,“我只是想帮你。”

    “帮我?郑煦,你帮不了我,你怎么还不明白?我们完全是两个世界里的人,我理解不了你的光明,你也不能体会我的苦衷,我们不应该再混在一起,适可而止吧。”

    她说出这般绝情的话,自己都觉得心头颤得厉害,可是郑煦的反应却很平静,“语冰,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当警察?”

    “谁当警察,不都是为了惩恶扬善吗?”莫语冰不假思索地说。

    “对我来说,那只是一小部分原因。”郑煦好像很满意莫语冰终于猜错了,正中下怀地笑了笑,但那笑容渐渐逝去,取而代之的是不适用于他的一缕阴霾,她从来不知道他也会有这样的表情。

    郑煦懒懒地靠在沙发上,像是有些累了,又像是接下来的一番话将会耗损他许多力气,“语冰,你知道我有多久没见过我父母了吗?他们就住在这个城市,只有一趟公车的距离,可我已经五年没有见过他们。

    郑煦出生在众人眼中的书香门第,他父亲是生物学教授,母亲是一名主妇。这样的家庭传统而坚固,像一只红木做成的鸟笼,生活在其中的郑煦每天衣食无忧,安稳得没有一丝惊喜,鸟笼将所有风波都阻隔在外面,他不需要去做一只苍鹰,只需成为毛色亮丽取悦他人的鹦鹉。

    他犹记得自己三岁时就经常被父亲带到办公室给大家表演唐诗背诵,仿佛学舌是他最擅长的东西,也记得母亲不允许他像其他孩子一样在巷子里疯跑玩闹,她说那些孩子太野了,儿子这样知识分子家庭出身的好学生,不该跟那种朋友来往。

    郑煦从小性格柔软,试图什么都听父母的,既然父亲是满腹经纶的教授,母亲是贤德持家的主妇,听他们的总不会错,他们规定他的饮食起居,杜绝他学坏的一切苗头,不让他听太吵闹的音乐,抽烟喝酒之类的事情也一概禁止,这也就是为什么他的酒量竟会这么差……

    他们为他铺好了未来的阳关道,求学,从事科研工作,镶金的铁饭碗,说出去也体面。

    郑煦一直都在努力说服自己,父母是为我好,他假装看不到父亲趁着母亲不在的时候将系里的女学生带到家里来,对不知人事的他声称那是做“生物”研究,他同样刻意忽略母亲逛珠宝店时的挥金如土,一打起麻将来便不分日夜的精气神,他极力不去问自己,他们真是对的吗?也极力不去思考自己的存在究竟是不是为了撑起这对夫妻的面子。

    他在这死水微澜之中默默度日,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全由他们来设计,他甚至没有情绪,人生像是一盘散沙被倒进他们手中的模具。如果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他总感觉自己像是没有活过。

    “所以最后,你实在忍受不了,就去当警察了?”莫语冰颇有悟性地说。郑煦的家庭虽然并不如意,跟她比起来却是小巫见大巫。

    “其实我就干过这么一件自己想做的事。”郑煦将电暖炉的旋钮调高了一档,“我之所以想当警察,是因为十一岁那年,我差点成了人家的刀下鬼,是一个警察救了我,他姓叶。”

    姓叶的警察……莫语冰突然觉得这个称呼有点耳熟。

    “那天我趁爸妈不在家的时候偷溜出去玩,在小路上碰见一个男人,他手里提着刀,眼神像死人,浑身是血,不过那些血都不是他自己的……语冰,你信吗,当时我更多的是激动,而不是害怕,他是个亡命之徒,多背一条人命对他来说没有区别,我看见了他的脸,他当然想要杀掉我,后面的事情发生得很快,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叶叔叔已经把他按在地上,他的刀在叶叔叔胳膊上划了很长很深的一道口子……”郑煦一边说一边用手粗略地比划着,“当时我并不知道叶叔叔是警察,后来我得救了,坐在警车上,听到那些警察很恭敬地对叶叔叔说话,还问了他的近况,我才想到他应该是他们中间的一份子。”

    “他是不是辞职了?”莫语冰已经了然于胸。

    “你知道?”郑煦并不意外,“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辞职两年,从这个城市搬走了,救我的那次,只是回来看看……他曾经干过卧底,同事们都说他是怕被黑-道报复,才连警察都不敢做了,可是他告诉过我,他只是厌倦了所谓的黑白之分,为了维护正义,他欺骗了别人的信任,伤害了自己最想珍惜的人,他不能原谅自己……所以,后来他听说我决定当警察,并没有夸奖我有志气,反倒发了很久的呆……”

    莫语冰沉吟不语。

    郑煦接着说,“其实我当警察与是非黑白没有多大关系,我只是想毁掉原来的人生模式,不想再被我爸妈捏在手里,我高三那年,叶叔叔因为救人受了重伤躺在医院里,情况很不好,人已经到了鬼门关,我想丢开功课去看他,可我爸妈坚决不同意,把我锁在家里,上学也派人跟着,他们说,我又不是什么神医,去了也没用,还不如好好备考,前程是开不得玩笑的……那个时候,我对他们完全寒了心,后来我先斩后奏报考了警校,我爸妈打过骂过,最后把我赶出了家门,说我有种就不要再回去,还说我最好为国捐躯,所以我现在也只当作他们的儿子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