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索的爱郎

江湖老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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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弗朗索的爱郎

    弗里德是一个五十八岁的老人,看到秦风,很热情地拥抱了他一下,秦风低声说道:“谢谢。”希里笑道:“早听说过丹尼士先生的大名,一直无缘相见,这一次来到斯德哥尔摩准备休息几天?”

    秦风在沙发上坐下来,跟弗里德并排而坐,说道:“这一次过来,就是度假来的,如期未定,也定不下来,只要有事,随时离开。因此才在夜间拜见希里先生。”

    弗里德破例接待秦风是有原因的,给他牵线的人曾经对他暗示过,丹尼士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在江湖上混了这么久的弗里德明白什么样的人才叫值得尊敬。那就是军阀或混黑社会的,不讲理的人。

    看到秦风一副文质彬彬,温文尔雅的样子,有点不相信传闻,可是,那个博达冷酷的外表的的确确是个杀手应该具备的素质。他绝不会让判断影响到生命。

    弗里德拿出一份文件说道:“那么,我们就长话短说,这是我们公司的货物清单,请丹尼士先生看一看吧,有您需要的货物,报上名称和数量,我会为您准备的。”

    秦风不再废话,低头看起了文件,他懂医术,知道一家大医院需要什么样的设备,以及需要用到的器材。拿出一支笔,不停地在上面写写画画,写完了,也计算好了总价钱。

    把文件递给惊讶的弗里德说道:“请希里先生过目。一共是价值三千四百一十万欧元的器材,请务必在十天之内运到港口,我的人会来接应的。”

    弗里德看了看清单,心中暗赞秦风心思敏捷,手头快捷,对器材的熟悉程度。笑呵呵地说道:“丹尼士先生真是奇才啊。好的,没问题,我一定尽全力置办妥当,你是第一次来到瑞典吧?”

    秦风笑道:“是啊,昨天差一点被人暗算了呢。”

    弗里德惊讶地说道:“是吗?那么,丹尼士先生,您有住处吗?”

    “我暂时住在旅店里,我的女朋友要去滑雪,明天我们准备上山。”

    “呵呵……滑雪,我的女儿弗朗索就是滑雪运动员,我让她陪你们吧,这样,请您留一个地址,明天我让她去找你们吧,她不但是一个优秀的教练员,还是一个好向导呢。”

    秦风写下一个地址和一个电话号码,站起来说道:“那么,就拜托希里先生了,我们不打扰了。”

    秦风出了希里的家,回到酒店里。第二天一早,还没有醒过来,一个金发女郎敲响了他的房门。科拉先起身给女郎开门,秦风这才起身,洗漱一番之后,见到女郎,亲热地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是弗朗索·希里小姐。”

    弗朗索很有礼貌地微微弯腰说道:“我就是弗朗索,您是丹尼士先生吧?我爸爸说您很年轻,果然是这样,我想,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的,是吗?”

    秦风吻了吻她的手,说道:“是的,我很希望是这样的,弗朗索小姐很漂亮,这倒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两个人寒暄了一阵,科拉洗漱完毕。在餐厅吃过简单的早餐,在高贵大方的弗朗索面前,秦风显得老成稳重,科拉显然注意到他的态度变化,神色间对弗朗索颇有敌意。秦风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说不上三句话,就注意到两个女人之间的火星,表面上依旧谈笑风生,心里地却暗暗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博达和威勒对这种心理上的起落没有兴趣,他们的注意力放在外围,注意身边不时变化的人流,怕不一定什么时候从哪个地方冒出一个刺客。

    出了旅馆的大门,博达要去开车,弗朗索摇摇手中的车钥匙说道:“上我的车,节省汽油,到了城外,给你们一个惊喜。”看了看秦风他们穿的衣服,又摇摇头,带着他们到附近的商场,让他们尽量挑选保暖的衣服,说一会儿能很冷。

    秦风以为一个亿万富豪的女儿,站在结算的出口那里,准备给他们付账,不料,直到算完帐,弗朗索愣是没动地方,抄手站在那里,两条长腿不住颤抖,摇头晃脑的享受着舞曲,好像压根不认识这几个人似的,等他们都出来了,才带头出了商场,秦风看着距离商场还有一段距离的车子,心想,这么远的路,怎么不开车过来呢?

    到了弗朗索的车上,副驾驶位置上还有一条一米多长的狗。

    弗朗索眉开眼笑地对秦风说道:“这是艾郎,你看,它漂亮吧?”

    秦风吓了一跳,脸上变色,心想,你的爱郎就是一条狗吗?真是为你的男朋友悲剧。他点点头,勉强说道:“还可以吧,这是什么牌子的狗?”

    弗朗索白了他一眼,说道:“狗有家族的,这是威玛猎犬,不是牌子。”说完,看秦风不懂宠物,不再理他,把狗放在坐在副驾驶的博达腿上,让他照看着她的爱郎。

    科拉看到秦风在弗朗索那里吃了瘪,心里高兴,一路上不断逗弄艾郎玩,一会儿摸摸它的头,一会儿拉拉它的小腿。弗朗索开车速度不快,很少超车,一路打着双闪,秦风看到别的车子都打着车灯,问道:“为什么要开车灯呢?这是白天哎。”

    “因为开着车灯很醒目,行人能第一时间发现车子,减少交通事故,不但白天要开车灯是交通规则,雨雪天气,车灯上还要带雨刷器,防止车灯被掩盖,不够明亮、醒目。”弗朗索解释道:“在瑞典,有九百万的人口,却有四百万辆的车子,而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却是世界上最少的国家,即使在无人的敞亮的公路上开车速度也绝不要超过110迈,否则就是超速驾驶。”

    秦风看着车外,果然无人开快车,在汹涌的车流中,很少有超车的,如果有人超车,前面的车子马上乖乖让道,开快车的人都是有急事的。

    弗朗索把车开到城外就停了下来,招招手,从停车场的旁边过来两辆狗拉的爬犁,秦风拍手笑道:“好啊,还是在电视里看到狗拉的爬犁,我们今天要享受享受。”

    弗朗索看到自己果然给了他们一个惊喜,说道:“你们最好换上鞋和衣服,要不,一会儿就要被冻僵了。”

    几个人坐在车子里换衣服和鞋子。科拉穿的是长筒的马靴,身体需要放到最低,车子里的空间狭小,一时脱不下鞋子,秦风俯身帮她换鞋,科拉看着秦风晃动的后脑勺,亲了亲他的耳朵,两个人亲昵的样子被站在车外的弗朗索看得清清楚楚,她撇了撇嘴,转过头去。

    众人分开坐在两辆爬犁上,博达和威勒一辆,秦风和两个女人一辆,弗朗索的怀里抱着她的爱郎,驾驭群狗的车夫抖了抖缰绳,群狗咆哮一声,奋力使劲,爬犁抖动一下,带动漂浮在冰雪路上的雪橇,不走大路,径直从树木里穿过,秦风看着平坦的原野,心想,在天气暖和的时候,这下面大概是草地吧。

    狗们跑得越来越快,车夫不得不收紧缰绳,控制住速度,秦风看着前面那个爬犁,博达和威勒竟然躺在上面,手里紧紧拽住爬犁旁边的扶手,任凭爬犁行到任何地方。

    反观自己这个爬犁,两个女人一个在右面一个在左面,弗朗索的怀里抱着艾郎,威勒不至于掉下去,把身体紧紧靠在他的身上。科拉也是如此,搂着他的腰,嘴里不住尖叫,增加了狂野的气氛。

    她长期住在赤道附近,一年之中看不到雪,来到北方,心花怒放,恨不得在雪地里打滚。秦风苦笑着,伸开双手,把两个女人揽在怀里,弗朗索看了他一眼,任凭他搂紧自己,爬犁带动了浮雪,迎面吹来,时间不长就落满了一头一脸,秦风只有低下头,才不至于被雪打痛脸颊和眼睛。

    弗朗索抿着嘴唇,看他眯缝着眼睛的狼狈样子,笑了笑,忽然亲了一下他的脸颊,秦风再次被她吓着,不由得看了看科拉,她紧紧闭着眼睛,不敢睁开,浮雪打在身体上很痛的。

    爬犁的速度很快,人的身体紧贴着地面,给人的感觉速度快,其实没有车子的速度快,只是感觉上很刺激罢了,很适合在没有公路的地方行走。奔行了半个小时,秦风觉得自己要被冻僵了,看看前面的爬犁,博达两个人不再躺着,而是相互搂抱在一起取暖,看到两个大男人这样亲昵,他心里一阵恶寒,不敢再看。

    过了两个山脉,前面出现一片庄园,爬犁径直进了庄园,在大门前停下。弗朗索放下艾郎,它口里叫着,奔向大门呢,里面有一个仆佣过来开门。艾郎一闪身,进去了,看样子对这里很熟。

    弗朗索对秦风说道:“这是我父亲的房子,我们住在这里好吗?”

    “好啊,你自己的房子呢?”秦风听出她话语里的含义。

    “远着呢,还有五十公里,那里的路更不好走。”

    “为什么要那么远呢?”

    “我不喜欢热闹。”弗朗索的神情有些落寞,呆呆地看着不远处的皑皑雪山,不知道想起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