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态度和爱情

江湖老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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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态度和爱情

    周晓昌对秦北风跟他套近乎反应很热烈,上前紧紧握着他的手说道:“是吗?我家的戈戈能跟你提起我?这可是一件稀奇事。她是周家最骄傲的公主,我这个哥哥在她的眼睛里还没有她的眼睫毛对她更有用。”

    秦北风笑了笑,说道:“不会的,晓戈是一个面冷心热的人,经常说小的时候,让着她,爱护她,不跟她抢东西吃。”周晓戈的确不曾在他面前说起周晓昌,秦北风只好编一些含含糊糊的瞎话,在他看来,当哥哥的让着妹妹一些,也是常有的事情。

    周晓昌笑道:“那可不是我让着她,是我打不过她。”这话让秦北风很奇怪了,难道他一个大男人,真的打不过一个小姑娘?

    面带疑惑地把脑袋凑到周晓昌的面前,问道:“晓戈真的有那么厉害?她是怎么打你的?”

    周晓昌偷偷避开周晓戈的正面,悄悄用手拢住嘴巴,说道:“她敢拿着枪指着我的脑袋,你说我怕不怕?”

    秦北风更惊讶了,问道:“难道,那个时候她就发枪了?”

    “什么发的枪?那是她偷大伯的配枪,就为了这件事,大伯说,既然你喜欢舞刀弄枪的,就去国安吧,不但能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枪支,还能领到一张杀人执照。就这样,把她送到了安国进行训练,没想到,她的脾气就是那么倔,去了基地,借口训练紧张,连家也不回,秦北风,你要好好说说她,经常回家看看爷爷和父母,特别是爷爷,岁数大了,最喜欢看到儿孙绕膝承欢,爷爷对她最好,为了大伯过早送她去了部队这件事,已经狠狠责骂过大伯几次了,我大伯那可是卫戍区的中将司令,在外面威风八面的,在家里被父亲责骂,这脸面上也下不来啊。”

    秦北风心里暗乐,越来发生在周晓戈的身上还有这么多的事情,她可不是那种特别泼辣的女子,从他们认识以来,只比淑女野蛮一点点,远远没有警校出身的郑小柳泼辣。郑小柳可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当然,这跟她受到的摧残有关系,那次被三合帮蹂躏之后,她等于从肉体到精神全部换了一个人一样。如果不是秦北风及时从精神到肉体帮助她疗伤,郑小柳或就此沉沦下去,一蹶不振,或许杀人伤害别人,变得性格扭曲。

    周晓戈一言不发,对周晓昌叽叽喳喳跟秦北风说关于她的话视而不见,磨磨蹭蹭地从车后拿出带回来的礼物,这些礼物都是秦北风提前预备下的,她从来不会关心这些细节问题,或是不屑吧,对秦北风,她还是比较关心的,细心到哪个女生跟他有眉来眼去的行为,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回家了,马上变得大大咧咧起来。

    秦北风拍了拍周晓昌的肩膀,说道:“我很了解晓戈,她是真的忙,以后,她离开了国安,就会经常回家的,你告诉你爷爷,就说是我说的,晓戈以后会保证一个星期回家一次,一次回来不少于半天的时间。”秦北风替周晓戈做主了,当着未来大舅哥周晓昌的面派了胸脯,做了保证。

    两个男人在前面,周晓戈落在后面,进了家。小楼不大,建筑面积不超过200平米,这个房子配红色的家庭还是比较寒酸的,住着周晓戈的父亲周师夫妇和爷爷周未怒,家里还有两个警卫员,一个下厨的保姆,一个收拾卫生的佣人的确不够宽敞。

    周师坐在楼下的客厅里看电视,他的爱人董洁在厨房里面帮忙,从这一点上看,周家的确是没有架子的人,生活上艰苦朴素,事业上尽忠报国,沿袭了中华的传统文化。

    周晓昌和秦北风进来了,两个人已经把手里的物品交给警卫员处理,周师眼睛锐利地从镜片后面看着秦北风,周晓昌急忙介绍道:“这是我大伯,戈戈的爸爸,周司令,这是秦北风,是,是戈戈的男朋友。”周晓昌介绍的很勉强,看样子在这个大伯面前,他挺怵大伯的。

    秦北风没理会周晓昌的介绍,疾步上前,笑呵呵地说道:“说起来,我还是周叔叔手下的兵,周叔叔好。”

    周师面无表情地慢慢伸出手,语气平静地说道:“你就是秦北风?我见过你的照片,小伙子不错,国家最年轻的少将,当初给你这个军衔的时候,我投了一票的。”

    秦北风笑道:“那可要谢谢周叔叔的举贤不避亲了。”

    “我投的是反对票,你也要谢谢吗?”周师的语气一下子严厉起来,吓得周晓昌退开几步,他们翁婿一见面就像是吃了枪药一样,他可别受这个池鱼之殃。

    秦北风的心情马上颠倒过来,心思飞快转动,笑容收了收,变成了咧嘴,笑不笑哭不哭的样子,说道:“那我也要谢谢周叔叔,正因为有了周叔叔的不同意,才让我知道,在少将这个位置上,我做得还远远不够,以后还要努力做得更好。”

    周师这才微微一笑,说道:“小伙子,你的反应不慢啊。”

    “都是周叔叔栽培的。”

    “哼,别给我脸上贴金,我可没教导你什么,也不会承担这个功劳。”周师毫不客气地指出秦北风有阿谀奉承的嫌疑。

    秦北风脸皮厚,不紧不慢地说道:“周叔叔是没亲自教过我什么,不过,晓戈是周叔叔教育出来的优秀人才,晓戈是我的老师,那就等于间接教导过我了。”这一点还是比较接近真实的,尊重事实是尊重事实了,就是扭曲了一点,周晓戈教他的是特工的专业技术,他跟周师说的是心思的反应敏捷程度。归根结底还是想说周师对他是有恩的。

    有恩惠这个行为是一个很怪异的行为,如果,一个地位高的人对一个地位低的人说,你对我有恩。那么,人们想到的是,这个高地位的人准备报恩了。

    如果是一个地位低的人对一个地位高的人说道,你对我有恩。那么,就会给人另外的想法,这个地位低的人要巴结地位高的人了。

    换一种说法,就是恩情被不同的人说出来,会产生不同的效果。秦北风作为未来的女婿第一次登门,就这么跟未来的岳父说,您对我有恩情,显然是巴结未来的岳父。

    周晓昌在一旁听见了,心里暗笑,秦北风啊秦北风,你找个人的脸皮的确够厚,心思也灵敏,这叫一计不成又施一计,先是从一个部队的角度跟周师拉上下级的关系,结果周师用投反对票给否决了。秦北风接着说自己间接受到周师的教育,周师显然不接受秦北风一个接着一个的高帽子。换句话来说,秦北风这样积极想跟他拉上关系,已经惹得周师心里很不痛快。

    周晓戈冷着脸站在后面,叫了声:“爸爸。”

    周师哼了一声,说道:“回来了?”

    周晓戈说道:“是啊,回来了,是阿风让我回来的。”她的意思是,没有秦北风的劝说,她也许不会回来的。

    周师嘴角颤抖了两下,秦北风看他们父女之间的关系有点紧张,打着哈哈说道:“晓戈,把送给你爸爸的礼物拿出来吧,说不定他会喜欢的。”

    “什么礼物?不要。”周师挥了挥手,像是要把送上门的礼物推拒出去。

    周晓戈看了看秦北风,看他没有任何表示,走出去,拿回来一个紫红色的礼品盒,打开,里面是用泡沫密封的两把特制的沙漠之鹰,纯银的把柄,镶嵌着七颗钻石,银质纯白,枪管漆黑,相映成趣,钻石闪闪发光。这是在以色列定做的手枪,是秦风上一次跟以色列交还俘虏的时候跟军方要的,属于名贵的赠品。

    秦北风跟周晓戈打听到她的父亲喜欢收集枪支,就把这对沙漠之鹰拿了出来,他绝对不是为了自己,而是想通过自己弥合周晓戈跟周师之间的关系,他无意在军界有再长远的进步,论财势,就是福布斯富豪榜上的第一名富豪也没用他的钱多,论军力,仅次于美国,比起中华连一艘航母也没有强上许多。可以说,他不会向周师要求任何东西,当然,除了周晓戈这个宝贝之外,好像,周晓戈这个宝贝并不听爸爸的话。

    秦北风对讨好周师也没觉得如何卑躬屈膝,对于周师,他把他当成长辈看待,作为一个晚辈,讨好长辈不算是什么没面子的事情。为了爱情,秦北风的低调实际上是对爱情最好的诠释。

    周师看到这对沙漠之鹰,果然很是稀奇,这对枪,融合了最犀利的手枪和最珍贵的钻石,两者的结合让人想到冰与火的相容,枪事强者,钻石是金钱,用强者强抢金钱的例子几乎就是罪恶的本源,这把枪握在手里,有一种整个世界掌握在手里的满足感。

    周师本来不想要周晓戈的任何礼物,看到这对枪,忍不住摸了摸,继而又拿出来,拉动一下枪栓,清纯的金属音质,让他感受到无比的享受。

    秦北风上前把礼品盒里面的两盒子弹拿出来,周师低声惊呼一声,子弹头是用黄金打造的,金光闪闪,忍不住说道:“能使用这种枪的人一定是顶级的富豪。”

    秦北风笑了笑,说道:“周叔叔喜欢的话,子弹要多少有多少,黄金铸造的子弹稳定性好,误差特别小,弹头只有外层是黄金的,由于纯金太柔软,需要跟乌和锰结合起来,才有强度。”